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渝建发〔 2005〕2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级有
关部门:
为保证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发挥
工程档案对工程质量的监控作用,更好地服务城乡建设,市城市
建设档案馆会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专门班子, 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
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新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等规定,借鉴各地经验,对现行表格进行了修改、充实、调整,
制定了新的《建设工程技术用表》 (共计 232种)和《建设工程文
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并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通过,现予印发,在全
市统一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的《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
览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必须使用新的
《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