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实施意
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 提高工程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
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以
下简称“协会”),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50号),《工程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中价协〔 2008〕13 号),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中价协〔 2002〕16号)及造价
咨询行业自律管理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重庆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意
见。
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
办法》实施意见,系指执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
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执业过程中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