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重庆市电力公司
现场作业全过程录音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深化现场风险分析与控
制,努力实现现场作业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场作业”系指重庆市电力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单位(含所属多经施工企业)在系
统内、外承接的基建、生产、农网、营销、信息、多经工程
和修试项目的现场作业。公司系统分包工程作业现场的承包
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 现场作业必须对工作票许可、现场站班会、现
场收工会、工作票终结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录音。需要多天完
成的工作任务,在每天许可、开工、收工时也应进行录音。
根据规定可不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的现场作业,只进行
现场站班会、现场收工会的录音。
分工作票作业的许可和终结不需录音。
第四条 现场作业各环节录音责任人、录音内容及要求:
1.工作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