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07-1-17
渝规发〔 2006〕171号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 容
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局信息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对我市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
规划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工
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指标计算
规则》(以下简称《计算规则》),并经 2006年 12月 25日局长
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此前已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的建设
工程,其容积率指标仍按原规则进行计算;对此前未核发《建设工
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以及申请变更其设计方案涉及《计算
规则》内容的建设工程,其容积率指标按照《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特此通知
二 OO 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