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审 查 书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受 理 人
审查类别 首次申请〔〕延期申请〔〕变更申请〔〕
发证机关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审查书适用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 地质勘探企业、 采掘施工企业及矿山生产系统和
独立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填写。对首次申请、 延
期申请或变更申请的,在审查书封面“审查类别”的对应处打√,并对应填写“审查表” 、
“延期审查表”和“变更审查表” 。
二、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只审查 1-13 项;露天矿山还应审查 14-21项;地下矿山还应
审查 22-31项;有尾矿库的矿山还应审查 32-35项;地质勘探企业还应审查 36-42项。
三、审查书的表格中“审查意见”栏,应由审查人员填写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的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栏由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