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资质标准注册资本 1 亿以上
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人民币以上。
(2)生产规模(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计)
年生产能力不少于 5 万吨,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3)技术难度(具有下列三项及以上钢结构制造经验)
高层钢结构及大型塔桅钢结构高度不小于 100m、大跨度钢结构及大型桥梁钢结构跨度
不小于 70m、特种钢结构等,并具备全熔透焊,板厚≥ 100mm 的焊接能力,单项建筑面积
在 25000 平方米以上房屋钢结构等。
(4)厂房及占地面积
工厂占地面积≥ 100000 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 50000 平方米,尚需有一定数量的辅材
专用仓库。
(5)生产装备水平
1)园盘锯,带锯,最大切断不小于 700mm3 台;
2)半自动气割机、开坡口专用机(粗糙度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