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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检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与钢构件质量或性能的检测。
6.1.2 钢结构的检测可分为钢结构材料性能、连接、构件的尺寸与偏差、变形与损伤、构造以
及涂装等项工作,必要时,可进行结构或构件性能的实荷检验或结构的动力测试。
6.2 材料
6.2.1 对结构构件钢材的力学性能检验可分为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和冲击功等项
目。
6.2.2当工程尚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时,可以将其加工成试件,进行钢材力学性能检验;当工程
没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时,可在构件上截取试样,但应确保结构构件的安全。钢材力学性能检
验试件的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应符合表 6.2.2的规定。
表 6.2.2 材料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和方法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个 /批 )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评定标准
屈服点、抗
拉强度、伸
长率
1
《钢材力学
及工艺性能
试验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