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质量控制要点 :
1、气割(垫切割或火焰切割)应优先采用数控切割,精密切割,半自动切
割,当无条件采用上述切割时,可采用手工切割,并配用制模等辅助工具,同时
还应预留 3-4mm的加工余量进行机加工或用砂轮修磨平整。
2、长条形钢板零件,两侧长割缝宜同时气割,以防马刀变形,无条件同时
气焊时,宜采用分段气割,割缝两端及分段之间暂时留 30-50mm不割断,待割
缝冷却后,再将各处 30-50mm割除。
3、气割应在专用平台上进行, 平台与被切割钢板之间应为线状或点状接触。
4、所有主要构件,除设计图上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用短料拼接。
5、所有钢材在使用前均应按相应规范的规定进行复检,如有变形等情况,
应采取不损坏钢材的方法展直矫正。
6、连接复杂的钢结构,应进行预拼装。
7、钢结构构件焊接、制孔、组装等允许偏差详见《高钢规》及《验规》。
8、大构件的拼接节点位置应经设计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