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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记录
津市政 C1-7
工程名称
滨海新区天碱商业区洞庭路下穿
进港二线铁路地道工程
施工单位
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道桥项目部
交底项目(部位) 钻孔灌注桩施工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
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
1、 待一桩所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 5Mp后,方可进行另桩钻孔施工。
2、 钻孔之前,应在孔口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3、 护壁泥浆原料应为性能合格的黏土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现场应设泥浆沉淀池,泥浆残渣应
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泥浆不断循环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始终保持
泥浆性能符合要求;泥浆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
4、 旱地和潜水域, 护筒埋深不宜小于原地面以下 1.5m;砂性土应将护筒周围 50cm~80cm和护筒底 50 cm
范围内换算并夯实粘性土;深水域的长护筒,粘性土应沉入河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