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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07〕 219号
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
采购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装箱、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 (筹备组 ),铁科
院:
为做好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铁道部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 (铁建设
[2006]217号),特制定《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
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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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
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铁道部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
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 ﹝2006﹞217 号),加强铁道
部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甲供物资设备(以下简称部管物
资)管理,理顺关系,规范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应
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