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评价办法》的通知
(铁总建设 [2014]125 号)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评价办法》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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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勘察设计单位提高施工图质量, 及时提供施
工图文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等法规规章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 《铁路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评价, 是指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
单位施工图阶段工作定期进行的评价,每半年为一个评价期。
评价内容包括施工图提供、施工图质量、配合施工等,总分 300
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已签订勘
察设计合同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
开始评价,对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