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铁道部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 2006 〕83 号
铁路局,各铁路公司 (筹备组 ),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 2006 年 7月 1 日起实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四条 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 物资设备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