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严格管理制度,安全、
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
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 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
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
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章名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
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
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 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
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
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 (包括临
时停限装 )、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 市、
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 必要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