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操作指引》
(本操作指引中凡总包单位或精装修单位的责任均改为由铝合金门窗施工单位承担)
1. 总 则
1.1 为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的铝合金门窗成品保护管理, 使铝合金门窗成品保护管理规范
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铝合金门窗采购合同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制定本《铝合金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操作指引 》。
1.2 铝合金门窗成品保护从侧面反映了现场管理水平, 及对工程质量和品牌的重视程度
和客户意识,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
2. 铝合金门窗加工、运输、安装、成品保护控制原则
2.1 原材料检验原则 :型材必须先用软包装保护,型材之间也应垫软质材料隔离,防止
相互摩擦损坏,保护完毕方可运输;材料进场后,厂家必须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
擦伤、划伤、变形的原材料剔除后方可加工。要求监理派人进驻生产厂家,对到厂
型材进行 20%抽检,并要求生产厂家对型材进行 100%检查,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