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凤凰化肥有限公司
锅炉风机
技术协议书
买方:滕州凤凰化肥有限公司
卖方:鞍山市风机二厂
二○○七年二月九日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滕州凤凰化肥有限公司热电站工程 3×140T/h CFB锅炉的引风机
和一、二次风机,它提出了风机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
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
产品。
1.3 凡是本技术协议书未涉及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卖方提供整套设备和配套辅助系统并负责指导安装、调试。
1.6 本技术协议书是卖方供货、买方订货的依据,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计条件与使用条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