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 2011 年建设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的通 知
2011-02-18
长住建发 [2011]51 号
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建设执法支队,市轨道集团、市城建投
资集团公司、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先导区项目建设部、高新区规划
房产建设局,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 2011 年度汛前准备工作的
通知》(长防 [2011]3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 2011 年全市建设工
程安全度汛,现就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度汛前
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布置汛前准备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
灾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
导、强化责任,增强防御灾害能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
早落实,扎实做好 2011 年度汛前各项准备工作。 切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