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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水利
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宜府办 [2005]61号)文
件精神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充分发挥水利工
程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
可持续发展,现就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
施意见。
一.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50多年来,我县兴建了小(一)型水库 12座,小(二)
型水库 29座,石河堰 77道,山坪塘 1168口,电力提
灌站 95 处(97 台),引水堰 101条,乡镇供水站 26
处,水力发电站 27处,机井、水窖、蓄水池 7222处。
形成了上亿元的水利固定资产,初步形成了防洪、灌
溉、供水、发电等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
经济社会、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
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