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镇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 、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
依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
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应急救援的范围
从事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含地质勘探 )的单位
在生产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方案。
(一 )发生一次死亡 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 )发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下、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的体系
在长沙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长沙镇煤矿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煤矿重特大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组成与职责
(一)指挥中心的组成及职责。 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要由镇分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