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门窗配套件推荐产品技术评定规则》
(2008年 1月修订稿)
本规则规定了建筑门窗配套件(此稿仅规定了建筑门窗用五金件、密封胶条、密封毛条、密封
胶等)推荐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样规则。
总则
抽样规则
本规则规定抽检样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2.同一批同规格样品数量应在 500件或 100kg 以上,随机从不同包装里抽取。
3.应有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人在抽样现场。
4.抽检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测的需要确定样品数量,现场封样并签字有效 。
第一部分 建筑门窗五金件
一、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建筑门窗五金件推荐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注:其中外观,表面处理,适用于本部分所有相关的产品。
二、 外观
1.涂层色泽均匀一致,无气泡、流挂、脱落、堆漆、桔皮等缺陷。
2.阳极氧化表面阳极氧化膜应致密、表面色泽一致、均匀、无烧焦等缺陷。镀层致密均匀,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