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 防突机构
1 、集团公司瓦斯研究所,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全局
防突抽放工作计划和技术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开展
防突科研,搞好瓦斯抽放工作。
2 、突出矿井,成立防突科并要组建防突、抽放施工队伍,配备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专业
人员并设一名防突副总。年产 150万吨以上的矿井,配备 7~ 10名管理技术干部(包括 1~3名地
质专业人员);年产 150万吨以下的矿井, 配备 5~7名管理技术干部 (包括 1~2名地质专业人员) 。
防突施工队按需分配一定数量的参数测试工、打钻工、瓦斯抽放工、打钻验收工、抽放系统巡
检工和设备抽放管路安装维修等工种。建立地面集中抽放站的矿井,可成立专业瓦斯抽放队。
防突抽放专业施工人员数量按防突抽放量合理配置,保证防突抽放工作的正常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