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
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
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
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
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
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
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
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
单一抗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