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等级划分标准
防爆等级的定义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的划分是根据设备使用的类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温
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来划分的。
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 I 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II 为除矿井以外的场所使
用的电气设备,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MESG )或最小点燃电流( MICR )来区分,
II 类电器设备又分为: IIA 、 IIB 、 IIC 三个类别。
以上四个类别主要是根据不同工况下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 我国和欧洲及世
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此四个危险等级,具体区别如下表:
组别对比
其次,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的差异,组别又分为 T1、T2、T3、T4、
T5、 T6 六种,引燃温度用 t(℃)表示,各组别的引燃温度为:
T1 为: 450 ℃< t;
T2 为: 300 ℃< t ≤450 ℃;
T3 为: 200 ℃<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