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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注意事项
一、施工准备阶段
1、人防工程的人防专用设备应由在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的国家人
民防空设备定点厂家进行生产。施工前,建设单位与其签订设备购置合同,
报一份区民防办;
2、建设单位施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人防设备厂等有关单位就人防工
程的设计和施工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预留孔洞的预埋处理 (包括战时封堵
构件 )、密闭措施及人防构件与围护结构 (顶、底板、侧墙、临空墙等 )混凝
土浇捣等;
3、人防设备要求在浇捣底板前交货到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
并做好记录。人防设备厂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 所用原材料包括骨料、角钢、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
号、性能等的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和混凝土试验报告;
② 人防构件的检查报告和出厂质量证明书。
二、工程建设阶段
l、工程在浇注底板前,建设单位应通知构件厂并按厂家要求做好预留
等措施;
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