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和施工分阶段检测
(2006-5-10 16:29:02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31条。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焦作市气象局
科室名称:焦作市防雷技术中心
地址:东苑路 88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市局副局长 柴贵海 3918098
科室负责:防雷技术中心 韩文生 3916938
具体承办人:樊小武 3916938
四、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防雷装置自查表》
五、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六、办理程序
附:流程图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1、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令豫计收费函 [2002]84 号文件。
2、河南省气象局气雷函 [2002]4 号文件。
3、焦价经 0284号《收费许可证》。
附图: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
准
(元)
批准收费
的机关及
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