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地面的活动地板面层的施工。
2、基本规定
(1)活动地板面层用于防尘静电要求的专业用房的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特
制的平压刨花板为基材, 表面饰以装饰板和底层用镀锌经粘结胶全组成的活动地
板块,配以横梁、橡胶垫条和可供调节高度的金属支架组合装成架空板铺设在水
泥类面层(或基层)上。
(2)活动地板所的的支座柱和横梁应构成框架一体,并与基层连接牢固,
支架抄平后高度应符合构成框架一体, 并与基层连接牢固; 支架抄平后高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3)活动地板面层包括标准地板,异型地板和地板附件(即支架和横梁组
件)。采用的活动地板块应平整、坚实,面层承载力不得小于 7.5MPa,其系统
电阻: A级板为 1.0×105–1.0×108Ω;B级板为 1.0×105–1.0×1010Ω。
(4)活动地板面层的金属支架应支承在现浇水泥混凝土基层 (或面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