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标准化达标验收、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标准化示范工
地、标准化示范工程的资料目录
一、 基础阶段:
1. 阶段性达标验收(基础施工至 30%以上)应提交的资料:
1) 基础阶段的自查整改汇总目录
2) 企业考核评分汇总表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 (附件 4建设、
监理评价意见)
2. 挂牌“创建湖南省(衡阳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
程”(基础完工后,已办理施工许可、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
全省通报批评的项目)应提交的资料:
1) 创建湖南省 (衡阳市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
表(附件 1.1 和附件 1.2)
2) 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3) 建筑施工企业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检查自评表(全
套表)
4) 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工程项目 和分包工
程)、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 主体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