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1: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
评价指标
计分标准 评价有效期
评价内容 评价子项 评价指标 分值
企业基本信
用分
1、企业初
始分
20分
满足《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试行)第八
条相关要求
2、企业动
态分
1.企业资质 4分
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三级企业,得 1分;
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企业,得 2分;
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得 3分;
总承包特级企业,得 4分;
最高得 4分。
企业资质标准低于住建部标准 70%的,企业动态分值减半
记入。
一年
2.企业产值 6分
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6000万元以上,得 6分;
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6000万元— 4000万元,得 5分;
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4000万元— 2000万元,得 4分;
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2000万元— 1000万元,得 3分;
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1000万元— 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