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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范围: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基本服务要求
等
级
分级服务标准
1、物业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要求:管理及专业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 佩带胸
卡、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岗
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完善, 并公布工作地点。 有完
善的管理方案, 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 业主
(用户) 资料保密制度; 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服
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 办事纪律、 收费项目和
标准。
2、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即物业竣工
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
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
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3、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
执行有关规定,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4、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