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业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修订, 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现将修订后的 《青岛
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公布,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05 年 9 月 29 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 年 9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 决定批准 《青岛市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5 年 8 月 30 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