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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环保基础管理专项整治达标标准
1.本标准适用于非煤矿山、冶炼、勘探及机械制造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本标准执行。
2.安全环保基础管理专项整治达标分 10 项,每项以 100 分为满分,每项的考评得分乘以各自的
系数累加后,即为达标考评得分。
(1)权证和三同时 系数为 0.15 (6)应急管理和工伤事故管理 系数为 0.10
(2)组织机构 系数为 0.05 (7)外委施工管理 系数为 0.10
(3)规章制度 系数为 0.10 (8)图纸 系数为 0.10
(4)教育培训 系数为 0.10 (9)职业卫生 系数为 0.10
(5)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 系数为 0.15 (10)安全投入 系数为 0.05
3.安全环保基础管理专项整治达标考评分为三个等级:
(1)达标:考评得分为 90 分及以上;( 2)规范提升:考评得分为 80 分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