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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长沙市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制度,特制定本
制度。
二、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依规定填写《长沙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报经市建委审批后方可开工。
三、长沙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由该工
程项目部组织填写,报公司质安科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公司盖
章。
四、项目部必须确定项目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将人员名册及上
岗证书原件送公司质安科审查备案。
五、质安科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确定并派出专职安全员。
六、项目部组织制定《安全投入及保证措施》 、《安全教育及培训措
施》、《安全防护用具、用品配置计划》 、《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检查、
维修、保养及资料归档制度》及各种制度送公司质安科审定。
七、项目部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应急救援预案》送公司技
术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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