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辽 宁 省 水 利 工 程
质量终 身责任 书
(项目法人范本)
项目名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2014 年清
原县太平甸项目区
项目法人: 清原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管理处
责 任 人: 石 璟
身份证号: 210423196605280053
2014年 12月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依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 号)、《水利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 7 号)和《关于严格落实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 (建办质, 2014? 44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职责清晰”的原则,签
订本责任书。
一、质量管理目标
1. 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
要求。
2.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
合格,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备品备件等质量满足设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