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交底
为使本工程参见各方协调一致,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
程合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方法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监理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
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二、工程前期文件和资料报送
1、建设单位需提供资料
①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地址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
件、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造价预算书
②工程测量定位报告
③提供有审图办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整一套
2、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①报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
证体系认证书,开工报告。
②报审本工程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组织机构、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要求技
术、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