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此项工作
完成后,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
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检查后,由总监理
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二、施工图核对制度
开工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
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 听取专业监理工程师
的审查意见,并经归类汇总后报送建设单位或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
会审会上提出。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
量标准、技术措施)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积极协助参与。
三、分包单位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 (包
括等级、能力、经历、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
施工机具、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分包合
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