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镇路改造一期工程Ⅰ、Ⅱ、Ⅲ标段
管理、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
奖
罚
细
则
二 0 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试行稿
宁镇路改造一期工程Ⅰ、Ⅱ、Ⅲ标段
管理、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为确保宁镇路改造一期工程在施工管理与协调、工期目标、资源供应、 工程质量、 安全
防护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加强项目监理的执行力度, 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预定
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业主提供的设汁文件和有关规范规程, 特制定本奖罚细则。
一、处罚细则
(一 ) 工程管理方面 '
第 1 条 对未实行七牌二图制度的,罚款 300 元 /次。
第 2 条 事前未请假不按时参加工程协调会、 专题例会及专项检查者, 每人罚款 200 元/ 次。
未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擅自中途退场者,罚款 100 元 /次。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不参
加及参加会议人员频繁变动的,罚款 100元 /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