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大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
2018 年 6 月 14日
1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1 原材料
1.1.1 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2001)的有关规定。
1.1.2 胶凝材料
1 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
—2007)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
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 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
验结果为准。
2 石膏
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