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风电场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
第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备品配件的计划、储备、加工、
订货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一) 负责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编制、审核、修订,
并对超定额储备和非正常储备的目录、数量进行审核。
(二) 负责全厂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指导各专业、
各部门和班组的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 审核备品配件的订货、加工图纸。
(四) 协同有关检修部门处理订货、加工出现的技术
问题,参加重要备品的技术谈判、验收和鉴定。
(五) 负责备品配件的金属监督和有关试验。
(六) 负责审定应淘汰和报废的备品配件。
第三条 检修部门职责
(一) 负责备品配件的申请、使用和管理。
(二) 负责备品配件消耗定额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三) 负责备品配件、图纸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 协助物资部门做好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