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为了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 及时发现设备隐患保证安全运转, 配电室的所有电气
设备,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应夜巡一次(关灯检查) 。
二 .未经考试合格的培训、实习人员,不准进行单独巡视。巡视时禁止移开或越过栅栏,
更不准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 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如需在设备上工作时, 必须执行
工作票制度并有第二人在场进行严格的监护, 凡属于上级变电所管辖的设备应取得对方同意
方可进行工作。
三 .巡视高压设备时,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10KV 不小于 0.7米,在巡视时发现的
缺陷,应按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四 .互感器: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应无异常响声,接地线应牢固可靠,高低熔丝应完好,
二次回路不得短路。 运行中的电流互感器一次和二次的接线应接触良好, 不过热, 示温腊片
不溶化,接地牢固可靠,二次不允许开路,不允许过负荷。
五 .电力电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