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施工要求
据建筑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高处坠落及从事高空作业而引发的物体打
击事故,占各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们在公路桥梁建设中,参
加施工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增强高处作业的安全事
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名词解释
1、 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
高处作业。它分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
2、 基准面:坠落下去直接接触底部的水平面。
3、 临边作业: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中 ,它的周边没有什么固定、围
护结构遮挡的作业,如桥墩、台帽的施工。
4、 洞口作业: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装正式的栏杆、门扇等
维护结构设施而形成的作业。
5、 悬空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高空作业,如吊
蓝上作业,安装脚手架等。
6、 在建筑物的周围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