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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HCDZ-C02-01-2008
一、安全规程的目的:为了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结合《建筑施工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此规程。
二、适用范围:工程部及施工分包企业
三、职责:由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
高空作业人员任职资格
一、熟悉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范
二、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
的作业,或者在工作斜面坡度大于 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
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进行的作业,应视为高空作业。
二、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
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
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