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宜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
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杜绝“三违”,实现安全
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
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
作,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第三条 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应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
具备安全教育培训条件的单位, 可以自主教育培训, 也可以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不具备安全教育培训条件的单位,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应当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