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试验与检测管理
1.1 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试验检测管理,使试验检测中心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保证本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省交通运输厅《公路
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粤交集〔 2011〕167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 (厅质监站〔 2012〕20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项
目特点制订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土建、路面、交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
段的试验检测中心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三、本办法所指试验检测中心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直接委托试验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
为控制和检验工程质量而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中心。
1.2 试验检测中心工作内容
一、试验检测中心的工作范围按上级质监部门批准备案的试验检测项目开展试验检测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