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本 培 训 考 核 制 度
与 奖 惩 办 法
大通县园林小学
二〇一〇年九月
为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广大教师参与培训与教学研究
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学校出台了《校本培训考核制
度与奖惩办法》,确保了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其考核成绩与奖惩办法
与教师年终绩效成绩挂钩,具体规定如下:
一、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要求教师有笔记,学后
有心得,学校定期组织心得交流大会。其优秀者绩效成绩加 1 分,对无故
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并在全校教师会上提出批评。其次,学校领
导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质量、数量不
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扣除绩效成绩 1-3分。
二、学校举行的教科研活动,如集体备课、观摩课、汇报课、专题研
讨等活动,教师必须保证出勤,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如有迟到或无故不到
者,视具体情况扣除绩效成绩 1-3 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