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书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申请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受 理 人
发证机关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审查书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 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
关填写。
二、石油天然气企业及分(子)公司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只审查 1-12项;陆上石油天然气
分(子)公司等下属生产单位审查 1-24 项。
三、审查书的表格中“审查意见”栏,应由审查人员填写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的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栏由审查人员签字。
四、审查书的表格中“审查人员”栏,应列明所有签字的审查人员。
五、审查书的表格中“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的内容”栏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经济类
型”、“主要负责人” ,是指申请书中的取证单位的相应内容; “发证日期”为发证机关主要
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