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 文件编号: QB/AQ-JL-5.6.1-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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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时 用 电 作 业 票
编号:
工 程 名 称 填 写 人
施 工 单 位 监 护 人
施 工 地 点 电源接入点
用电设备及功率 工 作 电 压
作 业 内 容 动火作业证号
临时用电人
姓 名
电工操作证号
电工操作证号
临时用电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相关作业票编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 认 人
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 2.5m,道路不低于 5m。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