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建通【 2011】364号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桩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国家、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住建局,各
有关单位:
人工挖孔桩作为一种传统的成桩施工工艺,具有造价低、所
需施工设备简单、成桩直径大、成桩质量容易保证等特点,同时
也存在受地质条件限制,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对周
边建(构)筑物容易造成影响等缺点,特别市井下作业环境恶
劣,作业人员随时有可能受到涌水、涌沙、塌方、毒气、触电、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威胁 ,已成为一种落后的施工工艺。随
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施工技术进步,本着以人为本,保护作业
人员生命安全,为严格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鼓励采
用先进的基础施工技术,改善施工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在昆明地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人工
挖孔桩。
二、钻桩、打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