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全国统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
吐鲁番地区单位估价表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两县一市建设局、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全国统一装饰装
修工程预算定额》吐鲁番地区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已于 2011年 10
月 1日正式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估价表自 2011年 10月 1日正式使用,并与之相应的费用定额配套
使用。原 2004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吐鲁番地区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补充定额估价表、 费用定额和文件
自 2011年 10月 1日起同时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