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
建质 [2012]15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年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工作,
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一些地区还存在着处理不够规范、处理时间过长、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为进一
步规范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
加强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通报工作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工程质
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建立健
全查处通报制度,完善具体措施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及通报,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发挥惩
劣扬善、奖优罚劣作用,防范、遏制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发生,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