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
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 2011-08-08 浏览次数: 908
冀国土资发〔 2011〕5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9〕148号)精神,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健
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实
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维护并规范正常稳定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保护
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
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资
源、越界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矿业权等各种违法违规
问题的发生。
(三)转变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以常态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