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08-16 00:00 来源:未知来源 点击数: [ 53] 【字体: 小 大】
宁建(科)发〔 2010〕13 号
各市、县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的联动机制,切
实做好我区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
节能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 [2008]116 号)等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宁夏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
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地区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工作,制定相应
的工作措施,完善监督手段,将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列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纳入建设单位
和房地产开发